第七十六章参把子,牵红绳
宋其英眉宇闪过一抹愕然,旋即哈哈笑道:“祝姑娘铁了心要给白兄弟捧场,我只能做这个棒打鸳鸯的恶人了,冰裂纹的宝钢扳指,也是一样稀罕物。”
祝灵儿背着双手,眉眼弯弯如月牙儿:
“战场上常说骄兵必败,宋二公子你太轻敌了,白七郎猿臂舒展,气力过人,又持一口硬弓,未必赢不了。”
宋其英眼神玩味儿,似乎并不觉得白启能用硬弓斗赢自个儿的软弓。
祝灵儿这话讲得太过外行,射箭不是比谁拉弓如满月,做到概无虚发才叫厉害。
尽管跑马场四周燃起火把,可冷风呼啸摇曳晃动,仍旧显得十分昏暗。
这种糟糕的环境下,站在百步开外,射艺过人的鱼栏少东家何泰都不敢保证必中。
更遑论头一回拿弓射箭的白七郎!
宋其英拍了拍手,叫人立起两个涂有红漆的皮革箭靶。
随后抄起那口软弓,沉腰坐马,五指扣出凤眼,气力贯通双臂,一撒一放,弓弦弹动,发出近乎断裂的“喀嚓”声响。
咄!
那支羽箭正中靶心,尾端剧烈晃动!
从搭弓、捏箭、再到撒放,一气呵成,干脆利落,可见射艺之精深。
宋其英随手丢开那口废掉的软弓,目视还在跟何泰讨教技巧的白启:
“白七郎,你能不脱靶,我就算你赢,如何?”
白启摇头:
“那多没意思,既然是赌局,大家合该尽兴,宋二公子过分让着我,便不好玩了。”
何泰双手抱胸,教完白启该如何开弓发力之后,他就一言不发,强忍住开口的冲动。
这时候风势正猛,刮得十几根火把狂舞,茫茫夜色如水波抖动,晃得双目游移不定。
仅从天时上,白七郎就已经输了。
又让宋其英出一次风头!
何泰长吁叹气。
“宋其英的武功未必在我之上,但射术确实惊人,尤其那双能在黑暗视物的鹰眼,令他如虎添翼。
我优势在于筋骨养得好,猿臂善射,又有龙形马步,并非毫无胜算不……”
白启心思沉静,不用连珠箭的比法打赌,就是避开宋其英的长处。
他调匀呼吸,运转金丹大壮功的温吞吐纳,全身气血好像放缓,双目聚精会神,一动不动定在百步开外的红漆靶心上。
不知过去多久,五指握住那口牛角硬弓,待到风声一住,猛地扬起,另一只手如同捞月抽出羽箭,推上弓弦。
结实饱满的筋肉伸缩,陡地发力!
牛筋鞣制的弓弦发出“嗤嗤”爆响,像是把空气都切开!
白启大喝一声,胸背腰腹拧成大块,以龙形为根基,连接成整体。
仿佛人身也成了一张大弓,狠狠地绞缠震荡。
崩!
羽箭快若电光石火,直接命中红漆正中!
同时射穿厚实坚韧的皮革箭靶,没入更深的夜色!
“承让了,宋二公子。”
白启长呼一口气,几乎凝住的气血倏然奔涌,从舒张的毛孔散发滚滚热力。
他感到全身各处随着那口牛角硬弓的撒放,紧紧地虬结交错,再使劲弹抖开来,好像粗铁胚子敲打出杂质,让淬炼坚韧的大块筋膜有种异样舒爽。
“难怪武行常有开弓练力的说法,确实管用。”
把牛角硬弓交还,白启眼皮跳动,似是看到墨箓中又有光点沉浮。
“龙庭最精锐的府兵,其中善射之士,据说可以做到穿七札,也就是一箭贯七层甲衣。
白七郎这气力,远胜于一练入门,几乎比拟大成了。
穿七札可能言过其实,但贯三层甲应当没问题。”
何泰倒吸一口凉气,眼中闪过浓重的惊讶。
他瞧出白启射艺确实平平,只是凭借猿臂优势,拉弓射箭比寻常人更稳,才中得靶心。
可立在百步之外,木质羽箭穿靶而出,足见筋骨之强,膂力之猛。
果然,能被教头收入门下,绝非平庸之辈。
此前还是过于看轻白七郎了。
“白兄弟,真不愧天生的猿臂,握弓就能射!”
宋其英望着穿出空洞的红漆箭靶怔了一怔,过了片刻,僵硬的脸色方才恢复正常。
“这一局,是我输了。”
这位柴市的二公子颇为大方,倒也没耍赖或者纠缠。
立刻叫人牵来那匹追风马,就要抵给白启。
“多亏白七郎帮奴家保住这枚扳指。”
祝灵儿笑嘻嘻道:
“猿臂,硬弓,好马,正缺这样一枚小玩意儿,我有成人之美,白七郎可愿全此心乎?”
瞥了一眼肉痛不已的宋其英,何泰憋闷的心情瞬间好转,随着附和起哄:
“礼尚往来,白七郎也该送出一样,与祝姑娘交换才是。”
白启权当没听见,谢过祝灵儿的好意,随后牵来那匹追风马:
“少东家,我家贫,恐怕养不起好马,你不妨帮個忙?”
何泰愣了一下,以白记鱼档的兴隆生意,盖个马厩请几个马夫,有什么难的。
如今,白七郎却要把到手的追风马交给他。
莫非……自个儿的拉拢起效了?
比起宋其英这等没前程的货色。
白七郎更看好我?
这位鱼栏少东家面露喜色,考虑着是否真把家里那口铁梨木弓,送给白启,更进一步。
“这有何难,只是白七郎你好不容易赢了赌局,赌注给何某人拿了,让人说我占便宜。”
何泰酷爱骑射,对于宝弓好马皆是心热。
眼下,白启给他这么大一份厚礼,他却不晓得该怎么还了。
“不瞒少东家,你手中那份赶山秘诀,我颇感兴趣,但请一观。”
白启要的就是这个效果,顺势提出要求。
作为打渔人,追风马暂时用处不大,交换与山灵沟通的玄奇秘诀,倒也合算。
“白七郎太客气了,这匹追风马借我骑一阵子,赶山秘诀的原本伱尽管拿去。”
何泰摆摆手,满口答应。
随着火把烧得焦黑,跑马场的风波就此结束。
赌局一胜一负,宋其英的心情也不见低落,反而兴致勃勃拉着白启,约定下次再切磋连珠箭与骑射术,想看看猿臂与鹰视,到底哪个更胜一筹。
一行人回到篝火面前,开始享用随从切好装盘的烤羊羔。
“一张牛角硬弓,冰裂纹的精钢扳指,还有一份赶山秘诀……通过这次赌局,我也算小小的显露本事,撑住通文馆弟子的名头了。”
白启分出小半羊羔肉给阿弟白明,旁边的虾头也得了一份,埋头吭哧吭哧大快朵颐。
他心想,跟着一帮富哥来往,收获当真丰厚,时不时就能爆金币。
篝火堆周围的坐席上,作陪的有两人。
一个是庄主宋仲平,另一个是被叫做“参把子”的老头儿。
大家聊着天南地北的奇闻异事,年轻人的见识终究比不过长辈,各自听得津津有味。
比如猎户撵山颇多讲究,其中之一,就是打树皮。
深山老林,成群结队打野,难免撞个对面,产生误会,进而结下梁子。
所以就有打树皮的规矩。
猎户砍下二尺来长的树皮,将其做个标记,告诉别人,这块是自个儿的地盘,莫要再进。
“五百里山道的宝药、宝植众多,小老儿爷爷辈就开始传,有千年的人参娃娃成精了,可惜至今没谁挖得到。”
所谓参把子,就是采药人的头儿,也是能与山灵沟通的长者,很受尊重。
“据说那是一颗七品叶的大野参,想要采入手,须得趁其不注意,绑上红绳,不然它一钻进土里就跑了。
这种天材地宝,讲究一个缘分……”
白明眼神闪烁,用手指偷偷戳了戳大口吃羊肉的虾头:
“虾哥,你有没有带红绳子?”
虾头满嘴都是油花儿,四下张望两眼,小声道:
“我又不是大姑娘,哪能随身戴这个。
不过我裤头是红色的,你要的话,等下给你扯点。”
白明小脸露出嫌弃神色,勉为其难点点头。
阿兄说过,机会这种东西,往往是留给有准备的人!
随身备一条红绳子,总归没坏处!